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10年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定,2025年10月30日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五条 对于外部单位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报 送要求,公司应予以拒绝。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