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 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 董事长 1 人,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中设 1 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1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