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 和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董 事会秘书负责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当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遵守法 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