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15] 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9]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20]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3]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3]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披露[29]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编制组织工作[31]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经审查等流程后披露[31][32]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4][35][38]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等[36][3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9] 违规处罚与资料保管 - 公司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处罚,追究严重后果者法律责任[37]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置于董事会办公室供公众查阅[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