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议案提议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案[5] 议案编制与收集 - 各职能部门为编制主体,协助提议人[5] - 董事会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6] 议案提交与送达 - 提交审议需同时提报纸质版和电子版[8] - 编制部门会前15日提交议案[15] - 定期会议会前10日、临时会议会前5日送达材料[13] 议案审议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可联名提出延期审议[14] - 议案经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后提请董事会[26] 责任承担 - 编制部门6种情形担直接责任[17] - 董事会秘书2种情形担相应责任[17] 其他 - 议案属内幕信息或商业秘密,公布前保密[20] - 办法自发布日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0] - 附件含管理流程图、封面及模板[21] - 议案经审核等形成董事会决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