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的工作,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 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和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