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 份")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 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