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同时,独立董事应当 根据情况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