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6881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于0.1%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的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的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3] - 公司应按交易对方、类型分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1]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承诺的应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7]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关联交易实施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35] - 经董事会批准的由经理层组织实施[36] - 经总经理批准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36]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控制情况计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