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7][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提案与选举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44] - 提名人提出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出[44] -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一般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另有规定从其规定[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53]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3]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占比达50%以上的交易事项[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卓然股份(6881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