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6886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SH:688626)2025-10-30 21: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一名须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人员不足时董事会60日内补足[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等[1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21][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3][24]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7]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应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向其报告工作[13]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报告[16] - 发现问题应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