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制度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内部制度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多项治理制度,新增4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2][4] 股份相关 - 面额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9] - 董事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42] 董事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责[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0] - 公司应采用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优先[72] 其他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7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79]
卓然股份(68812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