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标准 - 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年度累计捐赠超5000万元或单笔超2000万元需报告[8] - 对外投资超净资产5%需报告[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年度营收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年度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董事、总裁等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15] 报告流程 - 工作人员确定事项当日向责任人报告[18] - 责任人组织准备材料并审核真实性[18] - 责任人将资料提交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或董事长审签[18] - 责任人将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评估[18] -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8] 信息披露 - 责任人及知情人员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19] - 公司在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9] 责任追究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20]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