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格力电器格力电器(SZ:000651)2025-10-30 22:4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是公 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持续信 息披露职责。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 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