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3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16,533,938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16,533,938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 [2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36]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8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117] - 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1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1]
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