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规范目的 - 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6] 行为规范 - 建立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8]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性[11][13][14][15]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3][14] - 通过财务公司服务时监督规范运作,保证资金安全[14] - 维护公司独立决策,通过股东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15] - 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5]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7] - 特定情形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工作[17] 股份权益 - 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三日内编报告书公告,期间禁买卖[24] - 达或超20%但未超30%,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4] - 持股达30%继续增持,要约方式进行[24] - 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股不超2%可免要约,锁定期6个月[25] 股份减持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二级市场买入除外)执行规定[27] - 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违规收益归公司[27] 定义与适用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32]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32] -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行为适用本规范[32] 实施时间 - 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