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担保决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1] - 关联交易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书面同意,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多种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总额超净资产50%等[12][13] 担保额度与管理 - 可对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余额不得超额度[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章程审批并1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14][15] 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须明确主债权条款,签订需持决议且不超授权[17][19]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应交财务部备案[21] 后续管理 - 除特定情况外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22] - 财务部保管合同、跟踪情况,变更展期需重新审批[20] - 被担保人违约需通报董事会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