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18] 独立董事津贴与支持 - 公司可为特定情形取消或收回当年津贴[20] - 公司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知情权[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生效时间为2025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