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扬杰科技扬杰科技(SZ:300373)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选聘工作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 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