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8] - 持有公司5%以上或首发前股份的董事、高管大宗交易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8] - 董事、高管协议转让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8] - 公司董事、高管3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新增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高管需在特定时点或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4]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6]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16]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申报[19] - 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高管股份锁定或解除限售情况[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