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 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股东的监督。 第六条 董事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