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扬杰科技扬杰科技(SZ:300373)2025-10-31 15:5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