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玖康疗(00648) - 恢復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復牌條件一:本公司刊發本公告。 復牌條件二:本公司承諾(a)促使內控顧問(定義見下文)於 2025 年 9 月 30 日進行跟進檢討,以 評估本公司是否已妥善實施內控報告(定義見下文)所載之建議及(b)促使內控顧問在跟進檢討後 向本公司及證監會提交報告(「跟進檢討報告」)以同時審閱。 恢復交易 茲提述京玖醫療健康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同日刊發有關 本公司已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所施加的復牌指引及本公司股份合併與每 手買賣單位變更安排的公告(「 」),以及本公司日期為 2017 年 11 月 27 日的 公告。 背景 於 2017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公告,證監會(「 」)已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 規則(香港法例第 571V 章)(「證券規則」)第 8(1)條發出指令,由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時起 暫停本公司之股份於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