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301024)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53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53 号 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霍普建筑设计 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霍普股份"或"公司"委托,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上 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霍普数智")作为乙方(卖方)与中国 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电力设计院")作为甲方 (买方)就敦煌国昇南都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事项 签署的卖方合同编号 PKQT2025102901 的《敦煌国昇南都 200MW/800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