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资本 - 东兴投资注册资本将从10亿元减资3亿元至7亿元,公司仍持股100%[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董[14]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14][1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全部完成后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超10%股东会审议[2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自筹预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9][20]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21]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报告,稽核审计部半年检查存放使用情况[29]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3] 违规处理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董事会,董事会报上交所并公告[31] 保荐核查 - 保荐人或独董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与年报披露[31] 公司配合义务 - 公司配合保荐和会计工作,提供必要资料[32] 责任与制度 - 公司及人员违规担责,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