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603658) - 安图生物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3] - 日常交易购买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属重大事项[6] - 日常交易出售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属重大事项[6]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事项[7]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事项[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事项[8]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属重大事项[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经营风险事项[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项[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项[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属重大事项[27]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9] - 重大事项报告书面内容应含原因、协议、批文等[20]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时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1]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关注进展并及时报告变化[21] - 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1] 重大事项处理流程 - 证券事务部分析判断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汇报需披露事项[2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