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603658) - 安图生物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图生物安图生物(SH:603658)2025-10-31 17:5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须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6]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8]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主体间交易可免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另有规定除外)[14]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达到规定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9][8]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且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其他交易事项 - 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7]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放弃对相关主体权利,按不同情况适用相关规定[13] - “提供担保”事项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投资委员会审议,参照《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14]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需参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依国家规定执行[14]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5] - 本制度中“元”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