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州新 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 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 旨在就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