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 2025年10月31日裴振华、容建芬夫妇拟向宁德时代转让107,582,3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12.95%,价款26.35亿元[6] - 转让价格每股24.49元,裴振华转让49,208,960股,价款12.05亿元;容建芬转让58,373,365股,价款14.30亿元[6][15][16] - 权益变动后裴振华持股147,626,883股,占比17.77%;容建芬持股9,097,939股,占比1.10%;宁德时代持股112,498,188股,占比13.54%[9] - 转让价款分期支付,第一笔20%(5.27亿元),第二笔70%(18.44亿元)[16] - 第三笔价款为转让价款的10%,即26346.9114万元,分别向裴振华、容建芬支付12051.2743万元、14295.6371万元[19] 业绩数据 - 宁德时代2025年1 - 9月总资产8960.82亿元,净资产3142.48亿元,营收2830.72亿元,净利润490.34亿元[12] - 宁德时代2024年度总资产7866.58亿元,净资产2469.30亿元,营收3620.13亿元,净利润507.45亿元[12] 其他事项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3][4][7] - 宁德时代承诺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受让股份[7] - 裴振华持有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79.9075%合伙份额,该企业持有宁德时代284,220,608股股份[14] - 本次协议转让需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3] - 标的股份需在深交所合规审查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19] - 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起30日内支付第三笔价款[19] - 甲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后的20日内或双方协商一致期限内,配合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19]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21] - 本次拟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24] - 本次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25] - 协议自甲方签字,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20]
天华新能(30039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