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SH:603031)2025-10-31 18:4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4]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总额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由董事会批准[14] - 重大关联交易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报告与回避 - 与关联法人或自然人交易达相应金额,总经理应在一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1] - 董事个人或其所任职企业与公司交易有关联关系,应向董事会披露[22]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2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6] - 制度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