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制定26项公司治理制度,七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4][5] 股份相关 -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股东以净资产作价认购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1]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1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提议主体有不同流程[20][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4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2]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4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2] - 股利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会多层表决通过[53]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5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9]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6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61][62]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