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06190)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含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生[5] 委员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至少五天通知[13]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人一票表决权[13]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和高管选任程序和标准,物色董事人选[7] - 审核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建议[7] - 审议薪酬制度和政策,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拟定薪酬方案,提建议并监督实施[7] 会议表决与相关规定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可聘中介机构[14] - 会议纪要永久保存,通过事项书面报董事会[14][16] 其他 - 出席、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6] - 违反细则追究责任,细则适用于相关工作[18] - 细则自审批印发生效,旧细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