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2][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4][5] 流程安排 - 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 其他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损害利益情形,实施激励计划可提升竞争力[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本次激励计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