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维护公司独立性,保障资产、人员等独立[5]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不共用生产系统等[6] - 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不要求违法担保[7] - 不得干预公司机构设立、调整或撤销[9] - 与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并签协议[10] - 保障中小股东投票权、提案权等权利[10]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告知公司[14] - 买卖公司股票遵守法规及上交所规定[19] 控制权转让要求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合理[19] - 转让前调查拟受让人情况[19] - 转让前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9] 其他义务 - 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22] - 提出议案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2] - 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提供担保[22]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用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23] 监管情况 - 上交所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日常监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