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8][9] - 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应书面报告,载明关联关系等内容[10] - 公司防止关联人通过关联交易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8] 金额标准与流程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情况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等情况需上述流程[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均包含本数[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适用于上市公司规定待上市后实施[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