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2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 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