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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弘信电子弘信电子(SZ:300657)2025-11-03 20: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2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