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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弘信电子弘信电子(SZ:300657)2025-11-03 20: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6]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10]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通知[15]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17] -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人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26] 记录与保存 -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9] - 战略委员会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0]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34] 决议通报与跟踪 - 战略委员会委员或指定人员需在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30] - 战略委员会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处理[30]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 - 议事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3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执行[3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