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业务办理》)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