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须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开披露[6] - 中期报告须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开披露[6] - 季度报告须在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开披露[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8]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5]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1] - 临时报告经证券事务部审核,按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或履行相应程序后披露[22]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协调等工作[16]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17] -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报告法律审查[23]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须在指定媒体登载,其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为“沉默期”,期间不对收益预测作评论[24]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未披露股价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各中心及分公司、子公司人员参加外部活动不得公开未披露股价敏感信息[26] - 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名义主办的媒体不得刊出未披露股价敏感信息[26] - 公司须与中介机构及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过失致信息外泄将追责[27]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7] 股东配合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能科科技(6038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