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603859)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1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委员 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