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6038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9][2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辞职需书面报告,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会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按法规等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