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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6038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能科科技能科科技(SH:603859)2025-11-04 17:31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 1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被征求意见的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内幕信息应当严格 履行保密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