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一致行动人等为关联人[5,7] - 公司主要股东指有权在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7]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董事长决定[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除外[1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4] 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7] - 连串关连交易12个月内进行且有关联,合并计算视作一项交易[17] - 及时披露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连交易及表决情况[18] - 可在上一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21] 其他规定 - 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5][26] - 本制度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25][26]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26]
卓创资讯(30129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