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4个月内完成披露[11]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3个月内完成披露[11] - 股权变动月报表应在不迟于每月结束后的第5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前30分钟披露[11]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3] 信息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7] - 股东会决议需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交易所登记后披露[19] - 董事会决议需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报送深交所备案[19] - 应披露的交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发布[19]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发布[19]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19]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筹划情况[1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按规定及时披露[20]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公司应披露[21] - 涉及公司收购等股本等重大变化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1] 人员责任与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主体需及时告知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30][31]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9]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定期检查信息披露情况,重大缺陷可报告交易所[2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需配合信息披露[31]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32]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特定人员对未公告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需在两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开变动信息[4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43] 违规处理 - 因人员失职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处理责任人[4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及处罚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46]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及处罚审核责任人[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4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关于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的核查情况[53] - 公司应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前真实、准确,防止泄漏[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7]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9]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差别对待和选择性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1]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51]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2]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向特定对象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54]
卓创资讯(3012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