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具会计财务专业资格[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8] - 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9] - 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申报程序和控制[9]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审查财务监控等系统制度[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表决方式为书面、举手和口头,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讨论同成员利益相关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28]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书面材料[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实施[20] - 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0]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