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二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