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下设组织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工作组,成员含相关人员[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时间不同[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其他 - 讨论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