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30108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鸿富瀚鸿富瀚(SZ:301086)2025-11-04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股份总数9000万股[7][14] 股权结构 - 张定武认购3585.15万股,占比79.67%[16] -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认购360万股,占比8.00%[16] -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认购306.45万股,占比6.81%[16] - 张定概认购207万股,占比4.60%[16] - 丘晓霞认购41.4万股,占比0.92%[16]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问题,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28] 担保与资产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1]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人[97][9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0][121][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