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5-11-04 18:16

收购基本信息 - 产发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14] - 《收购报告书》共分十三个部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信息披露要求[15] - 收购目的是增强张家港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运营能力,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带动作用[16] 股权结构变化 - 无偿划转完成后,瑞泰新材控股股东仍为江苏国泰,间接控股股东由国际贸易变为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变为张家港国资中心,持股比例不变[16] - 收购人合计持有瑞泰新材71.68%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产发集团将合计控制瑞泰新材71.68%的股份[43][58] 收购人情况 - 收购人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股比例100%[18]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21]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股权的情况[21] 时间与审批 - 2025年9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和张家港国资中心同意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产发集团[30] - 本次收购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获政府和国资中心批准,可免于发出要约[58][59] 未来计划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5]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36]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瑞泰新材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37]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39][40][41][42] 其他情况 -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与瑞泰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完成后也不因交易产生同业竞争事项,若发生关联交易将合规披露[46][47][49] - 本次收购不涉及瑞泰新材股权、资产、业务和人员调整,对其独立性无影响,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利限制情形[43][51] -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存在经营性往来,无未清偿负债、未解除担保等损害利益情形[57] - 收购人产发集团及其董监高和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无通过交易所买卖瑞泰新材股票情况[61] -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前六个月内累计买入瑞泰新材股票8,122,153股,累计卖出8,119,924股,期末持有255,833股[62] - 中信证券信用融券专户前六个月无买卖,期末持有瑞泰新材股票10,700股[62]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前六个月无买卖,期末未持有瑞泰新材股票[62] -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本次收购中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收购人除聘请中信证券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外,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行为[64][65] -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符合相关法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7]